购置房屋并进行装修,本该是件“幸福感”十足的事,但是遭遇装修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4-29 17:44
购置房屋并进行装修,本该是件“幸福感”十足的事,但是遭遇装修陷阱四处维权、物业“潜规则”强行推销装修材料等,也着实令人气恼窝心。今后,这些装修“烦心事”将会大大减少。

记者今日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布《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装修装饰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装修装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日起至11月30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01装修合同怎么签?家里装修过的市民都知道,签订合同需仔细,不然容易惹上“烦心事”那么,装修合同怎么签?征求意见稿提出,装修人应当依法与装修装饰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双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装修装饰工程的地址、位置、房屋间数、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装修装饰承包方式,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数量;开工、竣工时间;价格、计价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安全责任划分;保修范围、期限;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合同的生效时间;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这些行为被明确禁止:“在装修装饰活动中,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配套设施使用功能;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构件;损坏建筑物、构筑物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因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配套设施,侵害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其他使用人、居住人基本权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均被禁止”02装修装饰工程最低保修期限2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装饰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等部位的防渗漏期最低为5年。

保修期自装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当向装修人移交包括水、电、暖、通等全部施工内容的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装修装饰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加强对易燃材料、物品的安全管理,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污水、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产生噪声、振动等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作息的,禁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在12时至14时、21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施工住宅装修装饰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需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投入使用前,装修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03违反规定限期 逾期不改将受罚住宅装修人将装修装饰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个人。

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对装修人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保持社区环境的整洁、美观有其中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实行统一装修装饰的商品住宅时,购销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装修装饰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装修装饰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包含装修装饰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违反规定者,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筑装修装饰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04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我市从事装修装饰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装修装饰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住宅装修装饰方面,装修装饰企业在郑州市承接住宅装修装饰工程前,应到所在辖区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住宅装修装饰活动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相邻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属于施工方责任的,装修人先行赔偿后有权向其追偿“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装修装饰管理活动中:不得有指派装修装饰企业或者限制其他装修装饰企业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不得强行推销装修装饰材料或者限制装修人购置的装修装饰材料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

违背装修人意愿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各种与装修装饰活动相关的有偿服务;违法收取费用等行为。”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建立装修装饰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管理机制,将装修装饰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创优评先、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并实施差别化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在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如果您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试政府法制办传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450006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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