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微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简称:ST弘高公告编号:2021-061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苗强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股 重要内容提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稳岗补贴 □是√否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三、备查文件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三)审计报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适用√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适用√不适用
原标题: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调整情况说明 无 四、季度财务报表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二、股东信息 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简称:ST弘高公告编号:2021-060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是√否 董事会 三、备查文件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002504证券简称:ST弘高公告编号:2021-062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微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2021年10月22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1年10月22日 □适用√不适用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单位: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时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是√否 单位:元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时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