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骏耀实业有限公司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2020年08月10日惠州日报要闻 字号:T|T
日前,本局收到关于惠州市骏耀实业有限公司对惠州市三新村A03-04地块住宅楼(第1、2栋)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第1、2栋)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人防验收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在住宅楼(第2栋)屋面1-H轴交2-4、2-5轴增加人防报警间,面积12.76平方米。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9日 上一篇:违法车主须现场学习并写保证书 下一篇:关于惠州市骏耀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村第七村民小组三新村A03-03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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